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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詐欺被騙、車禍被撞、蓄意傷害、財產侵占等刑事糾紛時候如何提出告訴
2023-12-09
一、提出告訴的方式:
(一)可以撰寫刑事告訴狀遞送地檢署,也可以用言詞方式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。新聞上常見的按鈴申告,則屬於向檢察官言詞提告是到地檢署門口按鈴,由法警帶領至偵查庭由檢察官詢問並製作筆錄。通常建議以書狀方式提告,可以悉心撰擬完整告訴事實,並將相關證據整備齊全,以利檢察官可以迅速了解案情。
(二)刑事告訴狀:
除了記載告訴人與被告的基本資料之外,尤其要將提告的犯罪事實以及相關證據,記載清楚。書證宜先提出影本,人證則可載明證人的姓名及聯絡方式,以便檢警傳喚詢問。
二、提出告訴應該要注意的事:
(一)提告地點:
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、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
(二)是否屬於告訴乃論之罪。
(三)應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。
三、關於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的不同:
依據法律所規定是否需要告訴乃論,犯罪可以區分為告訴乃論之罪及非告訴乃論之罪。告訴乃論之罪,必須有告訴人提告才能起訴,法院才能判決。非告訴乃論之罪,告訴人提告只是開始偵查的原因,即便沒有告訴人提告(第三人告發、警察調查移送、或檢察官主動偵辦等),仍然可以起訴。
(一)可以提出告訴的人:
1.犯罪被害人。
2.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。
3.被害人已死亡者,得由其配偶、直系血親、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、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、家屬告訴。但告訴乃論之罪,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。
(二)告訴期間:
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: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,於六個月內為之。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,其一人遲誤期間者,其效力不及於他人。
(三)追訴權時效:
刑法第80條:追訴權,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:一、犯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,三十年。但發生死亡結果者,不在此限。二、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,二十年。三、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,十年。四、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之罪者,五年。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。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,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。
四、如果雙方達成和解,應該陳報地院或地檢署撤回告訴。
刑事訴訟法第238條:「告訴乃論之罪,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,得撤回其告訴。撤回告訴之人,不得再行告訴」。有告訴權且已經實行告訴之人,就告訴乃論之罪,可以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。
(一)可以撰寫刑事告訴狀遞送地檢署,也可以用言詞方式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。新聞上常見的按鈴申告,則屬於向檢察官言詞提告是到地檢署門口按鈴,由法警帶領至偵查庭由檢察官詢問並製作筆錄。通常建議以書狀方式提告,可以悉心撰擬完整告訴事實,並將相關證據整備齊全,以利檢察官可以迅速了解案情。
(二)刑事告訴狀:
除了記載告訴人與被告的基本資料之外,尤其要將提告的犯罪事實以及相關證據,記載清楚。書證宜先提出影本,人證則可載明證人的姓名及聯絡方式,以便檢警傳喚詢問。
二、提出告訴應該要注意的事:
(一)提告地點:
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、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
(二)是否屬於告訴乃論之罪。
(三)應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。
三、關於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的不同:
依據法律所規定是否需要告訴乃論,犯罪可以區分為告訴乃論之罪及非告訴乃論之罪。告訴乃論之罪,必須有告訴人提告才能起訴,法院才能判決。非告訴乃論之罪,告訴人提告只是開始偵查的原因,即便沒有告訴人提告(第三人告發、警察調查移送、或檢察官主動偵辦等),仍然可以起訴。
(一)可以提出告訴的人:
1.犯罪被害人。
2.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。
3.被害人已死亡者,得由其配偶、直系血親、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、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、家屬告訴。但告訴乃論之罪,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。
(二)告訴期間:
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: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,於六個月內為之。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,其一人遲誤期間者,其效力不及於他人。
(三)追訴權時效:
刑法第80條:追訴權,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:一、犯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,三十年。但發生死亡結果者,不在此限。二、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,二十年。三、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,十年。四、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之罪者,五年。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。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,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。
四、如果雙方達成和解,應該陳報地院或地檢署撤回告訴。
刑事訴訟法第238條:「告訴乃論之罪,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,得撤回其告訴。撤回告訴之人,不得再行告訴」。有告訴權且已經實行告訴之人,就告訴乃論之罪,可以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。